政策最前沿!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政策措施发表时间:2023-01-05 10:57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 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 一、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1.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,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。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,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。 二、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4.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,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。 三、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8.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。对国家“核高基”(核心电子器件、高端通用芯片、基础软件)、“芯火”双创基地(平台)等集成电路重大专项、试点示范项目,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。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,分级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。对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(MPW)及首次工程批加工的,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。 四、支持发展绿色制造 15.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。对创建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示范单位,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。支持绿色化改造,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,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的示范单位,按照总奖金额的20%给予奖励,最高500万元。 五、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16.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。对落户本市并已组建科研团队、开展智能科技研发工作的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院所,视情况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。 六、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19.对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,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;对本市重点培育的领航企业,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。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产品,分别给予1000万元、300万元奖励;对本市重点培育的单项冠军企业,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。 七、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 22.推动大数据全业态集聚发展,对获批大数据全业态集聚发展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。 八、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项目给予支持,对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。5G基站、光网络单元、内容分发网络所需资金,由市级财政承担;其余由市、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%。 瀚海产城融合 携手祝您成功 何先生18612930160 李先生13820535993 |